爬架电动葫芦高处掉落事故的类别大约为如下九种:
1.1.1洞口掉落(预留口、通道口、楼梯口、电梯口、阳台口掉落等);
1.1.2 脚手架上掉落;
1.1.3 悬空高处作业掉落;
1.1.4 石棉瓦等轻型屋面掉落;
1.1.5 吊销工程中发作的掉落;
1.1.6 登高过程中掉落;
1.1.7 梯子上作业掉落;
1.1.8 屋面作业掉落;
1.1.9 其他高处作业掉落(铁塔上、电杆上、设备上、构架上、树上、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掉落等)。
1.2 高处掉落事故的原因
1.2.1 特性原因
特性原因,是指每类高处掉落事端在发作过程中各自具有的详细原因。例如:
a. 洞口掉落事端的详细原因主要有:洞口作业不小心身体失去平衡;行为时误落入洞口;坐躺在洞口边际歇息失足;洞口没有设置安全防护;安全防护设备不强健、损坏、未及时处理;没有耀眼的警示标志等。
b.脚手架上掉落事端的详细原因主要有:脚踩探头板;走动时出现踩空、绊、滑、跌的情况;操作时折腰、回身不小心磕碰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;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歇息、打闹;站在栏杆上操作;脚手板没铺满或者铺设不够平稳;没有捆绑好防护栏杆;操作层下面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;脚手架超载开裂等。
c.悬空高处作业掉落事端的详细原因主要有:安身面狭小,作业时用力过猛,身体出现失控,重心超出安身面;脚底打滑或者身体不舒服,行为出现失控;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运用,或者在作业时解下安全带;安全带挂钩不强健或没有强健的挂钩当地等。
d.屋面檐口掉落事端的详细原因主要有:屋面斜度大于25°,无防滑办法;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小心,身体失去平衡;檐口构件不牢固、或者被踩断,人跟着掉落等。
1.2.2 共性原因
共性原因,是指任何一次高处掉落事端在发作过程中,均具有根本原因、根本原因、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构成的系列原因。
a.基本原因,是高处作业时的安全基础不可靠。其表现是: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,物件没有达到运用安全标准。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,身体素质条件较差或者患有疾病;和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备有缺点等。
b.根本原因,是高处作业违背修建规则的异常运动。其表现是: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、有章不循、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,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,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办法冒险蛮干,违背劳动纪律酒后作业;安全防护设备不齐备、不起作用,或私行吊销、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补等。
c.间接原因,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导致失去了控制。其表现是:因为安全处理不严,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方法,对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,对东西、设备等物质没有抵达运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况,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动。
d.直接原因,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作了灾变。其表现是:因为人的异常行为、物的异常状况失去了控制,通过突变的异常堆集,当人与物体结合出现了问题时,如人从洞口掉落、从脚手架掉落、从设备上掉落、从电杆上掉落等造成了人身危害,然后造成了高处掉落的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