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葫芦分量轻,体积小,自身结构紧凑,种类标准多,运转速度平稳,操作简单容易,运用起来方便,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十分广泛。电动葫芦起分量一般为0.1~100 t,起升高度为 3~30 m。电动葫芦是由电动机、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。如果电动葫芦在运用中能做到以下十五点的要求,那么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。
一:新设备或经拆检后设备的电动葫芦,首先要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。在未结束试验测试前,请勿进行通电试转。
二:动负荷实验是以额外负荷分量,做重复升降和左右移动实验,实验过后要仔细查看其机械传动部分,电器部分和衔接部分是否正常稳固。
三:正常运用前应进行以额外负荷 125%,起升离地上约100 mm,10 min 的静负荷实验,查看是否正常。
四:在运用中,jue对在不允许的环境下以及超越额外负荷和每小时额外起动次数(120 次)情况下运用。
五:设备调试和保护时,有必要仔细查看限位设备是否灵活牢靠,当吊钩升至上极限方位时,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间的间隔要大于 50 mm(10 t、16 t、20 t 要大于 120 mm)。当吊钩降至下极限方位时,要确保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,有用按全圈一定要在2圈以上。
六:不允许一起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。
七:作业结束后有必要把电源的总闸拉开,切断电源。
八:电动葫芦要由专人人员进行操作,操作者要充分的掌握安全操作规程,禁止歪拉斜吊。
九:在运用过程中,如果发现毛病,要立即切断主电源。
十:电动葫芦不作业时,不允许把重物悬在空中,避免零件发生变形。
十一:钢丝绳上油时应运用硬毛刷或软木质小片,禁止直接用手给正在作业的钢丝绳上油。
十二:电动葫芦运用中有必要坚持满足的润滑油,并坚持润滑油的洁净,不能含有杂质和污垢。
十三:钢丝绳的作废标准:钢丝绳的查验和作废标准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查验和作废有用标准》履行。
十四: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,要确保额外载荷下,制动下滑量 S≤V/100(V 为负载下 1 min 内安稳起升的间隔)。
十五:在运用中有必要由专门人员定时对电动葫芦进行查看,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,并且细心加以记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