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。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,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。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,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,而且汇票经承兑后,承兑人(即付款人)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,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,也可以流通转让。在商品交易中,销货人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时,付款人必须在汇票的正面签“承兑”字样,加盖银行预留印鉴。在汇票到期前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交足票款。汇票到期后,银行凭票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。汇票到期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,开户银行将汇票退收款人,由收、付双方自行解决。同时对付款人比照空头支票规定,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一的罚金。
说的再简单,就是欠条。
做企业的哪个没有遇到过商承?哪个没有因为商承而又白白损失一笔钱,无数次催款无望,盼得来的却是一纸商承,就像是饥渴难耐之时,抓住了救命之草,而所有的一切却冻存于冰块之中,触不可及,望而兴叹!
可恨之及,到最终却又无可奈何的接受,不然又是一个遥遥无期的等待和周而复始的催促,年复一年,日复一日!
依托诚信而生,一个时代下的产物,是非万不得已而为之的最终手段,对于收受者更像是一个定时炸弹,让人惶惶不可终日,经济的可持续发展,企业间的良性交流,更多地应该采用保障性措施来进行,企业间应该是互动有无,共同进步,而不是以一方的一时强势压榨另一方,买卖从来都是平等的,让商承少一些,让买卖公平些!